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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贸干货|从外综服角度解析外贸出口中的常见问题

发布时间:2020-02-26    点击次数:1952次

外贸出口一直是拉动我国经济的三驾马车之一,而出口的形式也越来越多样化,外贸综合服务平台作为外贸新业态的表现形式之一,由于其服务中小企业范围之广,与中小企业接触之深,最能第一时间了解中小企业的痛点和需求,下面就让我们以外综服的角度,来解析一下外贸中小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经常遇到的部分问题。



1  
问:委托代办退税的生产企业办理出口退(免)税备案是否必须提供《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

答:需视具体情况而定。
一般情况下应提供,但是如果委托代办退税的生产企业能够提供其与综服企业签订的约定由综服企业提供包括报关报检、物流、代办退税、结算等在内的综合服务,并明确相关法律责任的外贸综合服务合同(协议),而外贸综合服务合同(协议)属于委托代理出口协议,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税务行政审批事项取消后有关管理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56号,以下简称56号公告)第三条第(一)项第4目“未办理备案登记发生委托出口业务的生产企业提供委托代理出口协议,不需提供第2目、第3目资料”之规定,则不需提供《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



2  
问:生产企业出口货物,需要符合什么条件,可由综服企业代办退税?

答:
(一)出口货物为生产企业的自产货物或视同自产货物。
(二)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已按规定办理出口退(免)税备案。
(三)生产企业已与境外单位或个人签订出口合同。
(四)生产企业已与综服企业签订外贸综合服务合同(协议),约定由综服企业提供包括报关报检、物流、代办退税、结算等在内的综合服务,并明确相关法律责任。



3  
问:样品出口退税OR征税?

答:
(一)非报关快递出口的样品,需要视同内销征税。
(二)以出口企业的名义报关出口的,贸易方式为“货样广告品”、“一般贸易”等贸易方式,这类模式下:
①报关并收汇,有进项发票的可以申请退税。
②如果不收汇,进项不抵扣,需要按免税处理。
③如果采购的样品没有取得进项发票,需视同内销征税。
无论生产企业还是外贸企业,如果享受出口免税,前提是需要有进项发票。例如生产企业自行按“货样广告品”报关,如果享受免税,则必须有原材料的进项发票。



4  
问:出口企业出口货物因哪些原因导致不能收汇的,可提供j相应的证明材料,报主管税务机关,视同收汇(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30号)?

答:
(一)因国外商品市场行情变动的,提供有关商会出具的证明或有关交易所行情报价资料。原因代码:01。
(二)因出口商品质量原因的,提供进口商的有关函件和进口国商检机构的证明;由于客观原因无法提供进口国商检机构证明的,提供进口商的检验报告、相关证明材料和出口单位书面保证函。原因代码:02。
(三)因动物及鲜活产品变质、腐烂、非正常死亡或损耗的,提供进口商的有关函件和进口国商检机构的证明;由于客观原因确实无法提供商检证明的,提供进口商有关函件、相关证明材料和出口单位书面保证函。原因代码:03。
(四)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的,提供报刊等新闻媒体的报道材料或中国驻进口国使领馆商务处出具的证明。原因代码:04。
(五)因进口商破产、关闭、解散的,提供报刊等新闻媒体的报道材料或中国驻进口国使领馆商务处出具的证明。原因代码:05。
(六)因进口国货币汇率变动的,提供报刊等新闻媒体刊登或外汇局公布的汇率资料。原因代码:06。
(七)因溢短装的,提供提单或其他正式货运单证等商业单证。原因代码:07。
(八)因出口合同约定全部收汇最终日期在申报退(免)税截止期限以后的,提供出口合同。原因代码:08。
(九)因其他原因的,提供主管税务机关认可的有效凭证。原因代码:09。



5  
问:出口企业有几种出口模式?

答:
(一)自营出口:指出口企业以自己名义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并以自己公司名义报关出口,分自营报关和委托报关。自营报关是出口企业自己直接向海关报关;委托报关是出口企业委托报关公司报关,报关公司以出口企业名义向海关报关。自营出口是出口企业收汇并申报退税。
(二)外综服代办退税出口:依据国税公告2017年35号公告,自2017年11月1日起,生产企业通过外综服出口并可由外综服办理该代理出口业务的退税。生产企业需要按出口货物的FOB金额为发票金额、以适用税率计算税额开具专用发票给外综服企业(备注显示“代办退税专用”)。
(三)代理出口:指出口企业与客户洽谈完交易细节后,与代理公司签订代理协议,并由代理公司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出口时以代理公司名义报关并收汇,代理公司向出口企业开具出口货物证明,由出口企业退税。
(四)假自营真代理:委托一般性质的代理公司出口,代理公司出口并收汇和退税。这种模式是退税政策禁止操作的。
(五)买单出口:此为非法操作,即出口方花钱买来其他公司盖章的空白A4纸和委托报关协议,再以该公司名义制作单据打印在买来的纸上,找报关行报关,此模式没法退税,收汇以离岸公司收取。
(六)离岸公司出口:即以离岸公司销售,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离岸公司再从境内企业采购,由于离岸公司没法报关,因此需要有境内供应商报关或买单完成报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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